【劇評】水果君《獻給兩位暗黑騎士的花束》
① 去年迷POI的時候,給雜誌寫的一篇1W5千字的專題。在這裡發一下當存檔。
② 刪了掉前面有關劇情、演員以及一切資訊類相關的介紹。
[前略前略前略前略]
“You’re being watched.”
一個問題,人權重要還是國家主權主要?
為了國家安全就可以犧牲人權嗎?如果以犧牲人權為代價而換來的的國家主權又真的還有意義嗎?如果有的話,那麼侵犯人權的“度”又在哪裡呢?擁有絕對強權的政府,又會不會食髓知味變本加厲呢?畢竟無上的權力就像讓人欲罷不能的毒品,因為太過甘美而不惜自甘墮落啊……
9·11事件之後這個話題在美國社會上更加引起了廣泛的爭論。此前娛樂作品中也多有反映,比如《復仇者聯盟》漫畫原作中的內戰篇,就是以“人權”與“主權”問題引發的超級英雄戰爭,美國隊長代表超級英雄所具有“人權”方,鋼鐵俠則站在代表國家權力的“安全權”陣營下,最後以美國隊長受審前被暗殺告終。
那麼,當這種淩駕于人權之上的“力”落入個人之手,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人又會做到何種地步?
有關這個話題的探討實際上在《蝙蝠俠》2的電影裡也有過涉及——為了捉住小丑,蝙蝠俠創造了一個能夠捕捉到高譚市所有人通訊信號的機器,之後試圖利用聲納原理來監控每個人的行蹤(當然這裡我們就不要再吐槽這樣龐大的監測機器要如何運作,資料上傳需要多大的頻寬與空間之類的了……),卻被Lucius指責“這樣的權力對於一個人來講實在太大了。”不過Lucius還是幫助蝙蝠俠定位了小丑,最後選擇了永遠關閉這台機器。
很明顯,把這個話題投射到POI的世界觀裡,那麼就是Finch創建的這台“機器”,所有處於攝像頭與網路中的一般市民實際上都已將自己的隱私暴露於無形之中,美國政府可以自由監視與監聽所有郵件與通話,從中過濾出他們需要的情報。
國家政府認為阻止個人謀殺不值得他們大動干戈,因此Finch決定通過自己擁有的機器監控許可權,尋找合適的搭檔來跟他一起行使“上帝”的權力。因為畏懼這種近乎“上帝”的力量,原本效力國安局的Alicia在離開NSA後盡可能地逃離到沒有電話網線、也沒有安置攝像頭監控的地方居住。POI每一話開篇都將由一段Finch的獨白引入主題,不厭其煩的“You’re being watched”成為了奠定POI整體背景的一塊基石,洗腦作用基本相當於2004版《鋼之煉金術師》每一話開篇都要重複一遍的等價交換理論與《名偵探柯南》每一話開始都一定有的那句“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
POI裡知道“機器”存在的一共不超過10個人,而能夠擁有許可權的,僅僅出現了Finch一人(另外擁有許可權的Nathan已經死亡),Reese是通過Finch遇險才得知了一點與機器聯繫的方式。另外主角陣營裡的兩名員警目前還都蒙在鼓裡,完全不知道為什麼Finch與Reese可以預知犯罪。而一直試圖查清機器的所在地,Root不惜以身涉險,只為設下圈套對Finch請君入甕,拿Finch的仁慈與大愛作為賭注將他一路挾持,甚至差點登上開往尋找機器主機所在地的列車。這也印證了Finch從一開始的擔心——一旦這種能夠淩駕于法理社會之上的權力被個人掌握,生存還是毀滅就會成為一個大難題。
所幸Finch既是機器的創造者、使用者,同時又是守護者。Finch是個有著很強自控能力的人,他對“機器”的態度充滿了克制與自省。事實上能夠衝垮這個男人的,從來不是金錢或者權力,身為深居簡出的億萬富翁,只要輕點滑鼠就能讓紐約打個噴嚏的超級駭客,卻把他的所有人生都致力於怎樣剷除罪惡與保護弱者上。早在測試“機器”的時候他就對“機器”講過,你的首要目的是説明他人而不是救我。(但是這個理念很快地,就在第二季開篇Reese大喊“你要是不告訴我你親爹在哪我就不幹了!”時被機器寶寶“識時務者為俊傑”地叛變了……=..=)並且關於這個想法,他也對一度想要掌握與機器聯絡方式的Reese提起過,“你不需要瞭解這個,一旦我發生意外,一定還有其他的應急方式。”所以如果說Reese的自我犧牲是體現在如同受戒苦行僧的肉體折磨上,那麼Finch的自我犧牲則是體現在“無我”的心境上。
事實上,有關人權與國家安全的探討,任何作品都很難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所謂的表現也多數蜻蜓點水淺嘗輒止。因為這是一個天平,一方高了勢必另外一方就要低下去,只有兩邊加上同樣的砝碼才能保持其平衡,但是留給人們的思考與爭論卻一直在繼續。就比如,當你瞭解了POI中有關機器的世界設定後,難道不會稍微有那麼一點聯想到喬治·奧威爾筆下那部經典的《1984》嗎?
“那些年,我們一起見過被射穿膝蓋的國家部門們。”
承認吧,偵探片裡最拉風的永遠不是只有案件解決了才會姍姍來遲的員警們,一部刻畫海軍陸戰隊英勇作戰的片子裡最後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也一定不會是開著戰機來兜風的空軍小哥們,為什麼?記住一句話,“同行永遠是冤家”,之後你就可以繼續往後看下去了。
眾所周知,在美國有這樣幾個耳熟能詳的情報部門,比如NSA(美國國家安全局),FBI(美國聯邦調查局)與CIA(美國國家情報局),NSA在一般的美劇中出場的數量遠不如後兩者,不過在POI裡倒是有著難得的出境率,先是借Finch之口“NSA一定有教會他怎麼成功分散網路痕跡,也一定教會了他要怎麼拆毀手機,讓記憶體卡所有資料都無法恢復。”來表明所謂的術業有專攻(CIA與FBI真是弱爆了!),之後再正式進入案件:S01E22話裡他們在紐約下設了一個情報分析,前臺小姐對試圖使用魅力混進去的Reese叔叔無動於衷,最後還是靠Finch改造的咖啡機才完成了監視。接著效力于NSA的小帥哥因捕捉到了有關NSA的絕密情報而被強制無限期休假(事實證明,三大國家部門之一的NSA真的只產一群唯有腦袋與手指好使的廢宅啊!這一話裡一個比一個不能打啊!),待Finch與Reese解決了案件,有著罪案片中NPC最不該具有的品格之一就是打破沙鍋問到底的該死好奇心,前NSA小帥哥在露天咖啡廳裡繼續追問為什麼Finch對機器如此瞭解,結果能夠以個人之力創造出讓NSA歎為觀止的國家機器的天才駭客平靜地回答:“BecauseI built it.”
或許是因為NSA真的存在感太低沒什麼好“黑”,也或者是NSA要中槍的地方在後面,畢竟機器被賣給了他們,有關主機的放置應該會在接下來的劇情裡交代,所以目前NSA在POI這片子裡的中槍率絕對不如它的另外兩個兄弟部門。(FBI&CIA:誰特麼跟你是兄弟!)
比起如同隱形人的NSA,FBI與CIA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百年,這兩個水火不容的機構同時出現一定會掐得你死我活,上個世紀揭露FBI局長胡佛是個同性戀就是當時的CIA幹的,於是你看前不久CIA局長不是因為婚外情曝光而引咎辭職嗎,揭發他的人是誰?是毫無意外的FBI……
於是有關FBI與CIA的戰爭也一樣在POI裡進行著,S01E20裡,CIA的特工對Carter趾高氣昂地說“歷史一次又一次證明FBI無法勝任涉及國家安全的工作。”場景一個轉換,FBI的特工對Carter義正詞嚴地闡述“我要揭露CIA的行徑,不能讓那群政府的惡棍打手摻和國內事務!”
那一刻屬於NYPD(紐約員警)的Cater會不會“好累,感到自己不會再愛了……”
地方員警跟FBI的關係肯定要比跟CIA近,FBI不太負責小打小鬧的刑事案件,除非案件涉嫌跨洲犯案或者國內安全,國外安全是CIA負責(當年FBI與CIA因為安全界限的劃分曾經吵得不可開交),所以無論是FBI還是CIA,他們的成員稱呼都是Agent而不是Detective。
CIA作為Reese的老東家,在POI裡的慘澹待遇它敢說第二就沒人敢稱第一,首先片子裡的CIA真心不夠厚道(對比J.J. Abrams在《Fringe》裡塑造的FBI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先是挑撥Reese與他的搭檔反目(鄂爾多斯篇),其次又對Reese痛下殺手,說著自己是Reese朋友的Snow,在NYPD的幫助下與Reese見面的下一秒就用狙擊槍打傷了他,於是根據打主角死得早定律,CIA的“報應”很快就來了——POI第一季裡專門用了整整一話來表現CIA怎麼用毒品交易非法斂財,還說“CIA覺得無法打贏毒品戰所以就只好親力親為,用販毒的錢去做反恐事業,你懂的,CIA就是靠秘密起家的。”
……編劇我不懂啊!人家CIA的經費預算從來都是秘不公開的(一說幾十億美刀),像這種直屬白宮、真要缺錢了只要在空軍一號上對著總統跳跳江南Style搞不好就能要到經費的NB機構,哪裡需要靠小混混販賣個海洛因來貼補家用啊!再不濟他們也可以倒賣情報與軍火啊!至此還有比CIA在POI裡被黑得更徹底的機構嗎?諾蘭弟你們POI製作組就不怕CIA有天上門查水錶嗎……?!
本土倒楣的機構們黑完了,深諳普世精神含義的美帝表示外國的情報組織也必須拖出來開幾槍才行!於是第一個中槍的就是東德國家安全部Stasi,在美劇裡前蘇聯是永遠躺著都中槍的BOSS,而與前蘇聯有著千絲萬縷聯繫的東德自然也屬於埋進地下都要拖出來射射膝蓋,於是當年叱吒風雲的Stasi特工不遠千里來到美國就是為了解決一下家庭糾紛然後自殺,而一個美國街邊的小書店樓下卻別有洞天,比如就在這裡出賣過前蘇聯的核潛艇圖紙……(反正是美國人的電視劇你們就可勁地歪吧……),結果這個第一季裡難得不怎麼好看的案件,以Reese一槍掀翻了德國大使館車子的前蓋和平結束了。……最後你們賠了人家車子沒啊!!!
而MI6(英國軍情六處)的出場可謂是千呼萬喚始出來(不要胡說!),S02E06中甫一出場的MI6特工曾經一度讓我以為哪怕不是個如同詹姆士·邦德一樣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彈無虛發小工具無數的養眼帥哥,也至少……應該差不多吧!?但想像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結果必須是差了太多。MI6的特工也就最開始在Reese攔截狙擊手時表現得極其NB,緊接著在廣場盯人時就暴露出其不專業不準確的業餘屬性,雖然嫌疑人有Reese的幫助,但是幾個大活人竟然就那麼輕易地被擺脫了盯梢,你說你們這群EX-SAS軍人對得起你們的女王嗎?(女王表示一點都不震驚,我們英國特工能打的只有007一人!)
這樣看來,以POI範圍如此之廣的膝蓋掃射度,繼漢堡家的FBI,CIA,NSA,土豆家的Stasi之後,仰望星空家的MI6,賭一塊狗糧,伏特加家的KGB中槍是早晚的事兒……
總結來看,美劇裡如果有核危機內容,那麼俄羅斯的切爾諾貝利事件一定要拖出來抽抽,如果事關獨裁,那麼柏林當年的恐怖統治一定要拿出來說說,如果要對美國本土發動進攻,那麼最有可能的就是俄羅斯與我大天朝(所以使命召喚9的劇情讓鄙人感到非常心累啊!),反正劇裡的俄羅斯人要蠢得像個傻瓜,德國人蠢得像傻瓜,英國人也一定要蠢得像傻瓜,而如果這片主角是FBI,那勢必CIA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CIA,那勢必FBI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海軍陸戰隊,那麼勢必陸軍與空軍蠢得像傻瓜,如果是多軍種合作,那勢必國防部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代表國防部(說實話這樣的片我還真沒見過),那麼總統勢必蠢得像傻瓜,如果主角是高大威猛堅貞不屈的米國人民,那麼勢必外星人蠢得像傻瓜……
——論看美劇時心是怎麼累死的。
“POI就是每週一話的蝙蝠俠。”
如果你不幸身為諾蘭兄弟的粉,又同時特別喜歡POI與《蝙蝠俠》的電影,那麼你大概會同意這句流傳已久的評價。無論是人物設定還是世界背景,抑或是Reese那副極具個人魅力的獨特嗓音(是不是演你們兄弟二人的主角,一定要有一把好聲線啊!)都讓人情不自禁地聯想到蝙蝠俠。順便一說蝙蝠俠的動畫裡,給小丑配音的就是艾默生叔叔……你們還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想來,如果非要說蝙蝠俠電影裡的場面有什麼缺點的話,那就是諾蘭兄弟真的不會拍打!鬥!戲!啊!在三部曲的最後一部《黑暗騎士 崛起》裡,即使戴上面具也依舊有著一雙勾人淚眼的湯姆哈迪在下水道裡對蝙蝠俠使用斷背技能,也沒有想像中那樣拳拳入肉的酣暢淋漓(當然諾蘭兄弟想要營造另外一種形式的精神壓迫倒也無可厚非),而這種情況反應到POI裡有變得好一點嗎?答案很無趣——跟“No Guns No Kill”的蝙蝠俠不同,Reese是無槍不歡,作為一名前陸軍軍官,Reese有著專打人膝蓋(……這個是字面意思的打人膝蓋,真的)的精准槍法與子彈永遠用不完中槍永遠不要緊的幸運E屬性,Reese把自己的衣帽間佈置成武器室,就像一個死宅的手辦房。在紐約街頭可以大搖大擺扛著個火箭筒就出來,之後旁若無人地轟開任何他想轟開的地方。什麼你問如果沒有槍在怎麼辦?你看《敢死隊2》裡的李連傑,隨手抄起一把廚具就能鍋碗瓢盆奏新曲,打你殺你沒商量,我們家這邊的Reese叔叔也有著把一切物品化作武器的才能~!但他並非奉行不殺主義,只不過POI會對Reese殺死惡徒的某些橋段進行留白處理。基於這種原因,POI裡真正的肉搏戲份並不多,而且現代背景的故事下,隨便打一打的肉搏程度,觀眾的接受度還是蠻高的,而不像看蝙蝠俠的電影,觀眾只會瘋狂吐槽“你們打架只有撲上去撲上去與撲上去嗎!”
至於別的方面,你說蝙蝠俠有一擲千金的老爺做派?沒問題,Finch打個響指就讓華爾街地個震,看哪個下崗工人順眼就專門收購個公司聘他去當主管,為了方便監視嫌疑人他就買了一棟房子,什麼?你說布魯斯韋恩少爺開蘭博基尼?不稀罕,Reese隨便去街邊就能撬一輛開著玩。蝙蝠俠的摩托車多麼拉風帥氣?不稀罕,在紐約市內戴頭盔飆機車是低調而奢華的情趣!蝙蝠俠那個前期無法設置為自主飛行的飛行器?不稀罕,Reese都指不定用Finch的信用卡刷過多少台私人飛機了……
(……等等,我們這是比什麼?比Finch跟蝙蝠俠誰有錢嗎……?)
順便附送一個小花絮:就在蝙蝠俠1與2的電影裡,真的出現過“Mr.Reese”與“Finch”,當然都是些NPC的角色,真不知道這到底是諾蘭兄弟的小小玩笑,還是只是單純的【諾蘭兄弟不會起名字系列】……
諾蘭兄弟對於反派的設定,一般都會在犯罪美學上下工夫。無論是蝙蝠俠裡的小丑還是貝恩,他們所追逐的極致的惡,是淩駕於所有的享樂主義之上,有關人性的惡。POI也是一樣,就在紐約城中看不見光的黑暗角落,無論是來自東歐的地下勢力,還是本土涉及種族的糾紛,各種勢力縱橫分佈魚龍混雜,這時出現的BOSS名叫Elias。
即使Elias他少年時代是個萌正太,中年時代是個因為得不到父親與兄長的愛就黑化的中二青年,現在則變成了一個有著幾內亞灣禿的微胖BOSS也不得不說,當他對著遠方露出志在必得的溫和笑容,道出那句昔日偉大羅馬皇帝的名臺詞“我來,我見,我征服”(Veni, Vedi, Vici)時,確實有著能讓人倒戈的力量。順便Elias的演員Enrico Colantoni,在另外一部由加拿大拍攝的電視劇《Flashpoint》中擔當主角,是一位有著能包容一切的善良指揮官。擁有跟Elias截然不同的人格魅力。(這部劇也非常棒,強推!)
死文青Elias的“善”在於他還有著自己的底限,Reese曾經用Elias的“善”去賭他可以幫助自己,只因為“絕對不可以對孩子們下手”,而他也確實賭贏了。而Elias的“惡”在於他為達目的誓不甘休。報復自己的親生父親與兄長,火拼俄羅斯人,統一紐約整個的地下勢力,這樣的成績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並且這樣一個心思縝密而懷有復仇之願的人,卻假扮教書先生去只為瞭解他敵人的孩子們長達數年,Elias並不是一個對犯罪有著特殊嗜好的人,對於金錢,地位與名譽更是沒有什麼執著——第二季中他身陷囹圄,唯一想要的東西,也不過是一盤西洋棋的好對手。
無欲則剛,堅持著自我美學的角色都會有著特殊的魅力。順帶一提,Elias這個名字應該是來自聖經,在聖經故事中,Elias是位偉大的先哲。
起初我對於POI這部片子的直觀印象,是覺得這部電視劇有著出類拔萃的過人氣質,每一話都有著獨到的氛圍烘托,含蓄而隱忍,剪輯方式與畫面色彩處理都像極了電影。或許也正因為這樣POI的每一話才都保持了極高的製作水準。清冷色調的紐約街頭,溫情在街頭巷尾拐了一個彎,接著就消失在默然而匆忙的人群之中。灰白發的西裝男佇立在監視器下只是凝視,就像一尊雕塑,似乎他從一開始就在那裡。但當你走遠後再回頭,卻發現那裡空無所有,就像那裡從一開始時就是那樣。
之後隨著劇情深入才慢慢體會到其巨大的精神魅力,蝙蝠俠為高譚市付出了一切,可他依舊覺得自己欠這個城市太多。Reese與Finch都快化身為祭壇之上的羔羊,卻還仍抱有自我救贖的過程要借拯救他人才能完成的信仰。卡維澤叔叔曾經演過為世人受難的耶穌,在POI裡他又成了為人類取來火種的普羅米修士甚至穿越紅海出埃及的摩西,看著他總是傷痕累累地保護一個又一個“Person Of Interest”,所有觀眾的擔心大概都跟Finch一樣——Reese會不會有天又一次走上荊棘十字架的刑台,再也無法回來。
諾蘭弟從蝙蝠俠身上分裂出兩種人格,使他們成為了Reese與Finch,前者無畏,後者無懼,前者苦難深重,後者痛苦內斂。他把“富豪”與“技術”給了Finch,把“善戰”與“犧牲”留給了Reese。紐約是Reese與Finch的哥譚市,他們就是紐約的蝙蝠俠。明明是兩個法制之外的制裁者,血債血償的同時卻又心懷仁慈。於是我想,諾蘭弟之所以如此不厭其煩地在不同次元中重複著蝙蝠俠的故事,或許是他太過傾心於一種人性美學的表達,這種美學有著大隱隱於市的價值觀與悲天憫人的柔軟內核,它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寫照,它是“我是誰並不重要,因為誰都可以成為英雄。哪怕他做的事情是那麼的簡單,比如給一個小孩子披上衣服讓他安心,之後告訴他生活還將繼續。”的悲傷告別,它是Reese不顧雙手早已鮮血淋淋緊緊抱住冷藏庫裡的嬰兒,它是Finch說著“我很擅長電腦,但是我從未意識到我會為此付出如此之多的漫長時光與沉重代價。”時一個挫敗的眼神。
我一直堅信,無論我們走得有多遠,在內心深處,永遠都在懷念一些過時的審美與一點回歸的表達,就像暗黑騎士與他的駭客搭檔,一直堅信流著牛奶與蜜糖的約定之地真的存在一樣。醉心古希臘式的流血浪漫主義並不是一種愚蠢,相反,就像《復仇者聯盟》電影裡談到美國隊長的制服,頭號腦殘粉Coulson動情地說,我們總需要一點Old-fashioned。
是的,我們需要。
“每個人都該有第二次機會。”
像POI這種類型的罪案冒險片,一般來說如果主角是個習慣飛簷走壁上天入地,流彈叢中過片彈不沾身的孤膽俠客,那他勢必會有一個肩不能擔擔手不能提籃出門靠打車在家靠外賣,除了大腦與十指以外全部部位/器官功可以完全忽略不計……的駭客好朋友。他或許是個老頑固,或者是個臭傲嬌,再或者是個偏執狂,再不幸一點,他是個老頑固臭傲嬌的偏執狂,並且有著苛刻的審美堅持與自我隱私保護。於是Finch每天的日常就是早上從一杯煎綠茶與甜甜圈開始,之後對著上班不打卡的Reese交付一個新的社保號碼,兩個人在髒兮兮的玻璃黑板前面貼貼照片,畫畫聯繫線,接著Reese揣著一個iPhone4(或許s)與各種武器以及一台擁有漂亮廣角效果的尼康單反跑外勤去了,Finch就可以在電腦前坐下來,輕鬆加愉快地開始一天的泡網生活。(……誤很大啊!!!)
當然所謂革命分工不同,誰也不比誰冷豔高貴,S01E11Reese與Finch因為客觀情況調換了一下工作環境,由Reese盯梢電腦,由Finch負責POI,結果我們可愛的企鵝駭客黑著一張臉一瘸一拐地走遍了整個曼哈頓,而留守的Reese無聊得都快用拐杖捅頭上的房頂。
就像《攻殼機動隊》中的名臺詞說的那樣,”只要連上網線我就在你身旁。“只要特工叔叔被踩了手機就如同“Lost my dog”的Finch的表現絕對也是第一季眾多的看點之一,那時Finch內心大概早已呼嘯而過一萬種有關Reese所處的險情預設,並且一種險情比一種充滿了想像力,於是他抄起電話撥通了Cater的手機……等等!你跟Reese才失聯不到5分鐘好不好!人家紐約警察局是專門為你們倆開的嗎?!這時候,與觀眾有著一樣吐槽心情的Cater與Fusco就充分了行使了毒舌的揶揄功力,以發洩平日裡被Reese與Finch指使來使喚去的“惡氣”。順便說,每次看到Finch與Reese用兩隻iPhone4(或許是S)都快24小時不間斷煲電話粥時,作為蘋果使用者之一的我都會為其電量的續航能力感到深深的、深深的焦慮……
Reese與Finch的相處模式是POI一直以來很讓影迷們津津樂道的話題, 在我看來《Peserson of Interest》這片完全改名叫《Reese很忙》了,因為Reese忙著救POI救臥底員警還要忙裡偷閒跟蹤Finch甚至調查他平時老喝的煎綠茶與讀的書見的人,並且總是在Finch不注意或者假裝不注意的時候碰人家的電腦,可是你說他真的在意Finch的過去嗎?並不是,Finch在被人下藥high了之後跟Reese說你想問什麼我都可以告訴你,隨便問吧,這個人想了一下,卻超有紳士范兒地塞給Finch毯子後轉身離開了。……所以你平時的那些斯多卡行為只是逗人玩嗎……!
而Finch這個摘下眼鏡一副鬼畜BOSS相的億萬富翁,又是個特別難搞的傲嬌,平日裡他對Reese的使喚讓人充滿了“萬惡的資本主義真是不把人當人用啊”的血淚感慨,比如那邊Reese剛渾身是傷地逃離險情,他張口就問POI的狀況,氣得Reese對著電話說:“……嗯,我很好,Finch,真謝謝你關心。”
當然比起Reese的欠,Finch的性格也是各種煩,他明明能為Reese拋頭顱灑熱血不顧個人安危開著車去救他並且為了給他手術扔給黑市醫生一兜子佛蘭克林,在Reese生日之際隨手送他一套樓中樓精裝目測光一樓就有至少80平的房子,卻在Reese養傷還要盯梢期間不肯給他買份午飯,而是自己吃叫他看著……這是怎樣驚天地泣鬼神的感人友情啊?!
早期Reese與Finch彼此一直抱有戒備,甚至Reese認為所謂的“機器”根本不存在,還派Fusco幾次跟蹤Finch試圖查清Finch的行蹤,而Finch是個與所有人都有著嚴重疏離感的人,在Reese查清他在一家IT產業隱姓埋名做一名小職員(其實Finch擁有這家公司)後立刻打包走人,雖然這種行為被他自己說成是保護隱私(從他跟他的前搭檔Nathan來看確實是這樣,Nathan連Finch的女朋友是誰都不知道),但這兩個人的內心是如此相像,互相理解之後產生羈絆也只是個時間問題。S01E05的最後,Finch因為Reese的感謝,主動告訴了Reese他常去的一家店裡最好吃的是什麼東西後離去,卡座中Reese對著菜單露出了會心的一笑,那一幕就像是一束溫暖的陽光,溶化了冰封的凍土。
Finch一直叫Reese是禮貌而冰冷的“Mr.Reese”,但當緊急時候,比如Reese遭遇危險而他無能為力的時候他會把這個稱呼改成“John”,S01E10是第一季的第一轉折,CIA打傷Reese掀起了片子裡的一個高潮,當時Reese一邊流著血掙扎地走在逃亡的樓梯裡,一邊對著電話那一邊的Finch如同交代遺言似的說:“謝謝你,謝謝你給了我第二次機會。”
之後就像所有煽情戲碼裡演的那樣,瘸著一隻腳的Finch以恐怕是他平生中最快的速度不顧Reese的拒絕驅車前來,不惜暴露真身在Cater面前也要救走Finch,看著他慌慌張張找到地下醫生扔了一兜子美鈔過去只為他能快點救救Reese時真是感動得稀裡嘩啦……
比起Reese,實際上Finch早就認識了Reese。S01E21目前應該是所有劇集中最催淚的一話,當初Reese因為工作關係不得不與女友分手,最後只能看著她成為別人的新娘,他以為自己放手是給了她幸福,卻不知道自己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淵。當他輾轉回國得知Jessica意外死亡的消息,他偷偷潛入了Jessica的家裡,一個人靜靜地坐在不開燈的屋子裡,一遍又一遍看著Jessica與Peter的結婚錄影,一點一點任自己的心被自責與憤怒的海浪淹沒,那個場景就像是一根又細又長的針,慢慢刺入了所有人心裡最柔軟的地方。
但諾蘭弟卻用交叉剪輯的手法留下了更狠的一刀:Reese得知Jessica已經死亡後,失魂落魄地從她工作的醫院中走出來,中途撞到了一個坐著輪椅的人,那個人匆匆說了一聲Sorry,Reese可能聽見了,也可能沒聽見。之後時光流轉,鏡頭切到這一話的末尾,Reese與Finch兩個人坐在紐約蕭瑟的寒風中,Reese壓抑著喉間的哽咽問他的搭檔:“其實你早就知道了,Jessica,當時Jessica也是機器裡那些不斷跳出的號碼之一嗎?”Finch不看他的眼睛回答:“我只知道,那是我遇到你之前的事情,所以我們都無能為力。”
故事到這裡並不能算是完滿,於是諾蘭弟將場景再次切換回到當年的那所醫院,Reese跌跌撞撞地走向走廊,之前撞到他的人緩緩轉過輪椅,打開膝蓋上有關這次POI事件的有關人員檔案,之後對著Reese的背影說“Sorry,I’m so sorry…”那一刻,Finch就像一名向上帝告解祈禱原諒的悲傷教徒。
這一切Reese並不知道,但是所有流淚了的觀眾都知道。
換到Reese這邊看,如果說Reese在片子裡僅有過幾次的失控,那麼只有面對Jesscia的事情或者Finch深陷危機時。第一季的最後Finch被Root綁架,第二季Reese用盡一切手段試圖把Finch救回來,他去威脅“機器”逼其吐出Finch的線索(機器寶寶淚目),他去請求Cater與Fusco的協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撲空中失落,當他破解了Finch給他留下的暗號後沖出屋子的時候激動得差點撞到柱子……可以說在Finch失蹤的那漫長得如同半年時光的48小時裡,處於崩潰邊緣的Reese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他在失去Finch音訊的這段時間裡說了太多沒有親口告訴Finch的話,他說Finch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說Finch是拯救了他的人,他說Finch給了自己第二次機會使他重生,於是他說無論如何都要找回他……因為曾經失去,所以Reese懂得什麼叫珍惜,因為人世無常,所以Reese瞭解必須爭取,因為曾經放手,Reese明白了原來一旦放開手很可能就再無法相遇,那時候我才意識到之於Reese,Finch的存在就像溺水之人手中最後的救命稻草,兩個人互為表裡,雖潛行於黑暗之中,卻永遠心懷光明。
所謂靈魂同伴,大概就說的是他們倆這種關係吧。
“獻給兩位暗黑騎士的花束。”
《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這是出現在POI第二季裡的一本書。當時Root把這本小說反復寄到害死她朋友的兇手家裡,兇手的老婆不明所以,只是把一本又一本的《阿爾吉儂的花束》排列擺放起來。片子中有關這本書並沒有過多探討,但就像《交響詩篇Eureka》裡的《金枝》,《國家寶藏》裡的《常識》,出現在影視作品中的文學作品勢必有它獨特的意義,於是當我按圖索驥去拜讀了《阿爾吉儂的花束》之後才發現這本書之所以出現在POI裡,也絕非偶然為之。
這同樣是一個講述“所有人都該有第二次機會”的故事,有著智商缺陷的查理·高登,為了想要變得聰明而接受了一種手術,這種手術讓一隻叫做阿爾吉儂的小白鼠非常聰明,於是高登在接受這種手術後成為了一個正常人乃至於天才,然而他焦躁,易怒,苦悶,失去了作為一個智障時原本的快樂。在他動手術之後一個護士曾經責怪他不該這樣,並說你之所以如此都是上帝的意思,如果他希望你變得聰明,直接就會把你塑造成一個聰明的人。這段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而這個故事的最後,人類的努力最終也沒抵得過上帝的旨意,高登的智商漸漸衰退回去,他又變回了那個溫和的,善良的,錯別字連篇的快樂傻子,全書的結尾他說有機會,要放一些花束在阿爾吉儂的墳墓上。
《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絕對是一本能夠震撼人心的好書,它用一個智障患者最質樸的日記(全文第一人稱)來拷問著每一個人有關選擇的答案。如果我們不去比較,就永遠不會知道哪一種才是最好的,如果我們不去比較,就永遠不知道哪種生活才比較幸福。於是POI裡如此反復強調著“每個人都該有第二次機會”,是的,無論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多遠,只要你肯回頭,你肯重新開始,那麼第二次機會就永遠還在。
基督教解釋說人之所以無辜受難是因為生而有罪。但天堂永遠是有的,只不過先要趟這血海。所以神若想救助世人,必先讓他們在火中焚燒,這是屬於神的善。
而兩個年過半百的大叔曾經在POIS01E08的片尾,站在別人的墓碑前從容地交換著對話——
Reese:“我想大概自己將來會死在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
Finch:“你覺得有人會在乎你是誰嗎?”
Reese:“我們死後會在乎。”
Finch:“我們不是已經死了嗎?”
那一刻,配合著《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的鋼琴聲,每一句話都如同沉下去的黑白鍵盤按在了聽者的心上——有些人之所以那麼拼命地活著,是因為他們一直向死而生。
這是屬於Reese與Finch的善。
只是此時喪鐘仍未鳴響,木棺卻早已製成。掘墓人直起身體,對著自己的最終歸處平靜凝望。你說對過很多事情,但未必是所有。就像你說自己會死在無人知曉的地方,可就像總有人心中記掛著阿爾吉儂,是因為他們曾經有那麼一度互相羡慕甚至彼此相像。人與人的相處就如同是一場蝴蝶效應,這邊蝴蝶扇動一次翅膀,總會在那邊的海上掀起一陣颶風。
而你們勢必最終會成為一個符號般的象徵,那麼所謂的名字就像是高譚市上空的蝙蝠燈,哪怕砸碎,也依舊永遠會在有些人的心中發光。
花束獻給我的兩位暗黑騎士,無論你們是早已葬於墳墓之中,抑或是在慷慨前往墳墓的路上。
【2012.12】
授權轉載,原作者:水果君
原文地址:http://shuiguojun.lofter.com/post/21a87f_78f9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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